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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狄倫《搖滾記》

這是特別要記上一筆的日子。不是因為情人節,而是因為巴布‧狄倫(也許你願意等待一個情人的時間連等待他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Bob Dylan(巴布‧狄倫),生於1941年的美國明尼蘇達州,本名Bob Zimmerman。1961年在紐約與哥倫比亞唱片公司簽約,該年4月11日在紐約市首次演出。1962年出版第一張專輯。1963年出版《The Freewheeling’ Bob Dylan》,收錄了〈Blowing in the Wind〉等歌;同年參與了「新港民謠節」(Newport Folk Festival)活動,引發一場抗議運動,舉世嘩然。其後即活躍於美國各種民謠演出。1966年巡迴歐洲,返美後發生了摩托車車禍,十七個月後才公開演出。此後至70年代中持續有新作登上暢銷排行榜。1988年進入美國搖滾名人堂。
 
「巴布‧狄倫 台北演唱會」終於開始賣票。這次,應該終於篤定成行了吧?這訊息年年傳,不知傳了多少年卻老是成為「狼來了」,可是,狄倫迷們一聽到這個消息,每一次,一定又都會既期待又怕受傷害。2011年,他!終於來了!演唱會票券銷售情況,媒體再稱「秒殺」,不到半天,低價一點的票已經不剩半張,目前大概都要從4,000元起了。

也許,一開始,你從音樂開始認識巴布‧狄倫,你知道他是「美國民謠之父」,或者,近年來相關的影像如《巴布狄倫的七段航程》、《 巴布狄倫音樂事件簿》,你也可能知道他是詩人、是反叛者、是傳奇。可是,你可能不知道他說「我活在啟蒙時代裡……伏爾泰、盧梭、洛克、孟德斯鳩、馬丁‧路德——這些有遠見的夢想家、革命家……我彷彿認識這些人,他們彷彿一直住在我家後院。」。

對於錄製唱片,他說:「反正我的曲目裡沒有適合商業電台播放的歌。那些關於不檢點的私酒販賣商、淹死自己小孩的母親、一加崙汽油只能跑五哩的凱迪拉克、水災和工會大樓的火災、河底的黝暗世界與死屍……這樣的歌,不是廣播迷愛聽的東西。我唱的民謠歌曲絕對不容易入耳,它們並不友善,也不圓潤滑順。它們不會帶你平緩地靠岸。」

關於音樂,他有很多思考,例如:「歌曲是我的導師,它們引領我,使我對現實的認知有所不同;它們帶我到某個不一樣的共和國,某個解放的共和國——三十年後,音樂歷史學家葛瑞‧馬可斯會說那是一個「看不到的共和國」。但無論如何,我並不是反對流行文化,我也沒有興風作浪的野心。我只是覺得主流文化軟弱無力,而且是一齣大騙局。」

所以,還有什麼比他的自傳《搖滾記》能夠說出更多關於他這個人的生命呢?
 
巴布‧狄倫(Bob Dylan),生於1941年的美國明尼蘇達州,本名Bob Zimmerman。1961年在紐約與哥倫比亞唱片公司簽約,該年4月11日在紐約市首次演出。1962年出版第一張專輯。1963年出版《The Freewheeling’ Bob Dylan》,收錄了〈Blowing in the Wind〉等歌;同年參與了「新港民謠節」(Newport Folk Festival)活動,引發一場抗議運動,舉世嘩然。

其後即活躍於美國各種民謠演出。1966年巡迴歐洲,返美後發生了摩托車車禍,十七個月後才公開演出。此後至70年代中持續有新作登上暢銷排行榜。1988年進入美國搖滾名人堂。
 
「前方的道路將會崎嶇艱難,我不知道它通往何方,但我還是踏上這條路。眼前即將出現一個奇怪的世界,亂雲罩頂,閃電頻傳。那個世界,許多人不理解,也從來沒能弄懂。我卻直直走了進去。那是個寬廣的世界。」這本自傳的結尾這樣寫。今日世人知道,那個寬廣的世界,會因為巴布‧狄倫直直走了進來而得到改變。

狄倫的歌聲如此美國:寬大、認真、充滿理想,節奏感十足。狄倫所說的故事如此引起共鳴:憤怒、慧黠、辛辣、純潔、批判、傷感。那樣的狄倫,是如何形成的?他的自傳將會給出答案。

在自傳第一部曲《搖滾記》中,狄倫回顧了人生幾個重大轉折。讀者跟著他的步伐,從故鄉明尼蘇達州來到紐約曼哈頓,看見1961年的格林威治村,經歷烏茲塔克事件。

讀者看見狄倫帶著對民謠的熱愛來到紐約,儘可能尋找表演的機會,但他只唱自己想唱的歌。他聆聽各種民謠並欣賞其他歌手;他閱讀思想經典,因為詩而震撼,因為故事而感動。幾段戀情隨風而逝,幾個朋友終生維持情誼。

在傷逝的情懷之中,狄倫追記往事,情景鮮明,歷歷如昨。有時敘情,有時寫景;有時詩意,有時熱情。《搖滾記》承載了巴布‧狄倫對於一個非凡時代所懷抱的情感,呈現了一顆誠實的藝術心靈,讓世人更深入思索狄倫對世界的影響。.
以下摘錄自大塊文化《搖滾記》一書

「前方的道路將會崎嶇艱難,我不知道它通往何方,但我還是踏上這條路。眼前即將出現一個奇怪的世界,亂雲罩頂,閃電頻傳。那個世界,許多人不理解,也從來沒能弄懂。我卻直直走了進去。那是個寬廣的世界。」這本自傳的結尾這樣寫。今日世人知道,那個寬廣的世界,會因為巴布‧狄倫直直走了進來而得到改變。

狄倫的歌聲如此美國:寬大、認真、充滿理想,節奏感十足。狄倫所說的故事如此引起共鳴:憤怒、慧黠、辛辣、純潔、批判、傷感。那樣的狄倫,是如何形成的?他的自傳將會給出答案。

在自傳第一部曲《搖滾記》中,狄倫回顧了人生幾個重大轉折。讀者跟著他的步伐,從故鄉明尼蘇達州來到紐約曼哈頓,看見1961年的格林威治村,經歷烏茲塔克事件。
讀者看見狄倫帶著對民謠的熱愛來到紐約,儘可能尋找表演的機會,但他只唱自己想唱的歌。他聆聽各種民謠並欣賞其他歌手;他閱讀思想經典,因為詩而震撼,因為故事而感動。幾段戀情隨風而逝,幾個朋友終生維持情誼。

在傷逝的情懷之中,狄倫追記往事,情景鮮明,歷歷如昨。有時敘情,有時寫景;有時詩意,有時熱情。《搖滾記》承載了巴布‧狄倫對於一個非凡時代所懷抱的情感,呈現了一顆誠實的藝術心靈,讓世人更深入思索狄倫對世界的影響。
 
我在床上坐起身,環顧四周——這張所謂的床是客廳裡的一張沙發。鐵製暖氣機冒著蒸氣。壁爐上方有個畫框,畫中戴假髮的殖民時期人物盯著我看。沙發旁有個由刻花圓柱支撐著的木櫃;木櫃旁,是張有圓形抽屜的橢圓形桌子、模樣像手推車的椅子、有紫色木飾板的落地帶抽屜小書桌、一張有彈簧襯墊的汽車後座座椅做成的躺椅,以及一張扶手有渦捲紋路的圓背矮椅。地上是一張法式厚地毯。從百葉窗透進了銀白亮光,漆上油漆的木板突顯了屋頂線條。

房裡瀰漫著通寧水加琴酒的氣味,還有甲醇和鮮花的味道。這地方,是一棟聯邦風格的無電梯公寓的頂樓,靠近維斯特里街和哈得遜河,還不到運河區。這個街區有家「牛頭」,當年刺殺林肯——如同布魯特斯刺殺了凱撒——的演員約翰‧魏克斯‧布思,就常在這家店裡喝酒。我去過「牛頭」一次,從鏡子裡看到布思的鬼魂——那真是一個惡鬼。范‧朗克有個民謠歌手朋友保羅‧克雷頓,是個秉性善良但孤僻而憂鬱的人,他應該出版過至少三十張唱片,但美國大眾不認識他。這個兼具讀書人、學者和浪漫派的身分,並且滿腹抒情民謠知識的人,介紹我認識了這間房子的主人:雷‧古屈和克蘿伊‧姬爾。我走到窗邊,遠眺白灰夾雜的街道和遠方的河流。天氣酷寒,氣溫總是低於零度,但我心中的火苗不曾熄滅,如同一個不斷旋轉的風向計。現在大約下午三點鐘,古屈和姬爾都不在家。

古屈比我年長大約十歲,來自維吉尼亞州。他像一隻老狼,枯瘦且歷經風霜。他來自一個歷史悠久的家族,祖先裡面有人當上主教、將軍,甚至有一位殖民地總督。他不依循體制過活,不願墨守成規,而且他是個南方民族主義者。他和姬爾住在這兒像是在逃亡似的。古屈就像是我所唱的歌中的人物,見過世面、歷經大風大浪而且情史有聲有色——他四處遊歷,很了解國家的整體現狀。當時我們國家暗潮洶湧,而且幾年後歷經動亂,但古屈並不感興趣,他說真正的革命「在剛果」。

姬爾則有一頭紅金色頭髮,一雙淡褐色眼睛,一抹似笑非笑的神情,一張洋娃娃般的臉孔,身材尤其棒,兩手手指塗上了黑色指甲油。她在第八大道上的肚皮舞餐廳「埃及花園」當衣帽間服務員,並為雜誌《騎士》擔任模特兒。她說:「我一直在工作。」他們倆到底是以夫妻身分、還是兄妹身分還是親戚身分一同住在這兒,實在很難判斷,總之他們就是一起住。姬爾有自己一套看事情的原始方法,總是說出讓人聽不懂的瘋言瘋語。有一次她說我應該塗上眼影來避開邪惡之眼。我問她,是要避開誰的邪惡之眼,她說:「喬‧布洛的眼睛,或者是喬‧許莫的眼睛。」根據她的說法,統治世界的是吸血鬼卓古拉,而卓古拉的爸爸是發明活字印刷術的古騰堡。

我成長於四0、五○年代,對這種言論沒有意見。古騰堡也可能是從某一首老民謠走出來的人物。說實話,五○年代文化就像個即將退休的老邁法官,差不多該走了;在接下來的十年裡,它會掙扎著東山再起,然後徹底崩潰。民謠音樂已宛如宗教一般在我心上扎了根,因此我對那種話語覺得無所謂。民謠歌曲超越了當前文化。

我在搬進自己的住處之前,大概住遍了格林威治村。有些地方住一兩晚,有些則住幾個星期或者再久一些。我常常住范‧朗克家。我在維斯特里街斷斷續續居住的時間,加起來可能比我住其他地方的時間都長。我蠻喜歡住古屈和姬爾的家,我覺得很自在。古屈有菁英份子的背景,甚至在南加州的坎登軍事學院讀過書,而後帶著「衷心而徹底的恨意」離開那所學校。他也曾經被魏克森林神學院「以感激之情將他退學」。他能背誦拜倫的長詩〈唐璜〉裡的幾段,並且會加以引用。他也會引用朗費羅詩作〈伊凡潔琳〉的若干美麗詩句。他在布魯克林一家製作工具和鋼模的工廠工作,但在此之前他四處流浪,曾在南本德(South Bend)的史都德貝克車廠上班,也曾在奧馬哈(Omaha)當屠宰工。有一次我問他當屠宰工的感覺。「你聽說過奧許威茨這地方嗎?」當然聽說過。誰沒聽說過?那是位在歐洲的一處納粹集中營,當年掌管這些集中營的納粹蓋世太保主要頭子亞道夫‧艾希曼,最近在耶路撒冷接受審判。他在二次世界大戰後脫逃,而後在阿根廷某個公車站被以色列人逮捕。這場審判引起舉世矚目。艾希曼在證人席上宣稱他只是奉命行事,但起訴者不費吹灰之力就能證明他是以高度熱忱和興致在執行他的任務。艾希曼被定了罪,死期不遠。很多人主張饒他一命,甚至送他回阿根廷;但這樣做太過愚蠢。就算他被釋放,可能也活不過一小時。以色列政府認為自己有權為在納粹大屠殺中犧牲的人擔任繼承者和執刑者。這場審判提醒了全世界,以色列是為了什麼而要獨立建國。

我出生於一九四一年的春天,彼時二次世界大戰的戰火席捲歐洲,即將延燒到美國。世界分崩離析,連新生兒也能感受到迎面而來的混亂局勢。假如你在這段時間出生或生活,你會感受到舊世界逐漸離去而新世界正在展開。就像時光倒流到西元紀年前後之交,所有與我一樣出生於這段時間的人都跨越了兩個時代。歷史上不會再出現像希特勒、邱吉爾、墨索里尼、史達林、羅斯福這類的巨頭人物,這類人物倚賴自己的意志,意欲獨自行事,不在乎自己的做法是否得到認可,也不在乎財富或愛情,他們掌控著人類的命運,有能力把世界化作灰燼。上溯自亞歷山大、凱撒、成吉思汗、查理曼和拿破崙,他們把世界當作可口晚餐一般切塊享用;不管是把頭髮中分還是戴上維京頭盔,他們都不接受別人的拒絕,難以應付——他們是粗魯的野蠻人,四處踐踏大地,據地為王,採行他們自己的地理概念。

我父親罹患小兒麻痺症,不必當兵,但我的叔叔舅舅們都從軍去了,也都平安歸來。保羅、莫里斯、傑克、馬克斯、路易士、維南等幾位叔舅,分別去了菲律賓、義大利的安茲奧或西西里、北非、法國和比利時。他們帶回紀念品,例如日本香菸盒、德國麵包袋、英國搪瓷馬克杯、德國護目鏡、英國戰刀、德國勒格牌手槍——總之是各式各樣的垃圾。他們回到平民生活,彷彿什麼事都沒有發生,從來不講他們的作為或見聞。

一九五一年,我上了小學。在我們所接受的教育當中有一種訓練,就是要在空襲警報響起時躲到書桌下,因為俄國人可能會用炸彈攻擊我們。我們聽到大人說,俄國傘兵隨時可以從飛機往下跳,降落在我們的鎮上。幾年前我的叔叔舅舅們還和俄國人並肩作戰,而今他們已經變成要來割我們喉嚨、燒死我們的怪物。這種感覺真奇怪。活在這種恐懼之中,孩子們的精神會被削弱。害怕有人拿槍對著你是一回事,害怕一種並不真實的東西卻是另一回事。然而,我們週遭很多人非常認真對待這種威脅,而這會造成影響。你很容易成為這種人的奇怪幻想之下的被害者。我和我母親被同樣一批學校老師教過;他們在教我母親時還很年輕,到了教我的時候就年長很多。上美國歷史課時,老師說,共產黨無法只靠槍枝或炸彈就把美國毀滅掉,他們得先毀掉美國憲法——這是美國的立國根基——才做得到。但這又怎樣,萬一警報響起,你還是必須低頭躲到桌子底下,一根寒毛都不能動,也不能發出任何聲音。彷彿這樣做就能逃過轟炸。可能會有被殲滅的危險,這實在令人恐懼。我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竟惹得對方如此憤怒。老師說共產黨無所不在,而且準備大開殺戒。我那些保衛國家的叔叔們在哪兒呢?他們忙著掙錢、工作,想辦法討生活。他們怎會知道學校裡發生了什麼事、而我們被激起了什麼樣的恐懼?

那些都結束了。不管有沒有共產黨徒,我現在已在紐約市;這裡可能有很多共產黨徒,還有很多法西斯主義者、很多未來的左翼獨裁者和右翼獨裁者和各種激進份子。人們說,二次大戰為啟蒙時代劃下句點,但我不認為。我還活在啟蒙時代裡,我多少仍記得、也還感覺得到啟蒙主義的亮光。我讀過。伏爾泰、盧梭、洛克、孟德斯鳩、馬丁‧路德——這些有遠見的夢想家、革命家……我彷彿認識這些人,他們彷彿一直住在我家後院。

我走到房間另一端的米白色窗簾旁,把百葉窗拉起來,望向白雪皚皚的街道。這房裡的家具很不錯,有些還是手工製的。工業風格的梳妝衣櫃有華麗的雕工和華美的閂鎖;裝飾性的書櫃由地面延伸到天花板;一張窄而長的餐桌桌面有某種以不規則方式呈現的幾何圖案金屬裝飾——這件傢具很有趣;還有一張形狀像一根大腳趾的牆邊小桌。電熱板很巧妙地安裝在櫥櫃層板上。小小的廚房像一座森林,盆栽盒裡種了薄荷、車葉草、紫丁香葉等等香草植物。姬爾是位流著北方血液的南方姑娘,很擅長運用浴室裡的曬衣繩,我有時會發現我的襯衫掛在浴室裡。我通常在天亮之前回來,悄悄走向客廳裡的摺疊式沙發床。我常伴著轟隆轟隆疾馳於新澤西的夜班火車入睡,那是以蒸汽為血液的鐵馬。

我年紀很小的時候就看過火車,也聽過火車聲響;火車的畫面和聲音總是會讓我覺得安心。有頂大貨車車廂、鐵礦車廂、載貨車廂、載客車廂、臥車車廂。在我的家鄉,一天裡,不管走到哪裡難免都會遇到需要等待長長火車通過的十字路口。火車鐵軌穿越鄉間道路,或者和小路平行。遠方的火車聲多少使得我有種人在家鄉的感覺,一切無恙,彷彿我置身一個平穩之地,從未陷入險境,萬事安好。

我倚窗眺望。對街是一座有鐘樓的教堂;鐘聲也讓我有在家的感覺。我總是豎耳傾聽鐘聲,鐵鐘、銅鐘或銀鐘——鐘是會唱歌的。禮拜天會敲鐘;有禮拜儀式時敲鐘;節日也會敲鐘。重要人物去世、有人結婚,或其他特殊場合也會響起鐘聲。聽到鐘聲會讓你產生愉悅感。我甚至喜歡門鈴聲,也喜歡國家廣播電台播出的鈴響。我透過雕飾了鉛條的窗戶看著對街的教堂。現在沒有鐘聲響起,雪片在屋頂飛舞。一場暴風雪綁架了城市,生命繞著單調無趣的畫布旋轉。冰天雪地。

對街,一輛黑色「水星芒特克萊」汽車被雪覆蓋著;一個穿皮衣的男子正用鏟子把擋風玻璃上的霜雪剷除。他後方有個穿紫色斗篷的神父,從敞開的大門走出,悄悄走過教堂的庭院,準備去執行某種神聖職務。不遠處,穿靴子的光頭女人奮力扛著洗衣袋往前走。只要你願意留心,紐約每一天都上演著一百萬個故事。它們一直發生在你面前,但所有故事混合在一起,你必須一一拆開才能理解。情人節來了又去,我沒有注意到。我沒時間談情說愛。我轉身,離開窗戶,離開冬陽,走過客廳來到火爐旁,為自己倒了一杯熱巧克力,然後打開收音機。

我總是會想在廣播節目裡聽到一點什麼。廣播就和火車與鐘聲一樣,是我人生的配樂。我上上下下調動頻道鈕,轉了一會兒,小擴音器裡突然冒出羅伊‧歐比森的歌聲,他的新歌〈戰戰兢兢〉在房間中大聲響起。我最近在找一些有民謠涵義的歌來聽,以前有一點這樣的作品:〈使壞的大約翰〉、〈麥可划船靠岸〉、〈一百磅的泥土〉。布魯克‧班頓把〈棉子象鼻蟲〉唱紅了;「金斯頓三重唱」和「四兄弟合唱團」也獲得廣播電台的青睞。我喜歡「金斯頓三重唱」;雖然他們的風歌很工整,是大學生式的音樂,我仍然喜歡他們大部分的歌,例如〈逃走的約翰〉、〈緬懷阿拉摩之役〉和〈黑色長來福槍〉。總是會有某首民謠形式的歌突破重圍。裘蒂‧雷諾茲多年前唱紅的〈無止盡的睡眠〉,本質上根本就是民謠。然而,歐比森超越了民謠、鄉村、搖滾或任何種類。他的東西混合了所有的樂風,有些甚至是尚未被創造出來的風格。他可以狠狠唱出一句歌詞,然後下一句轉成用類似法蘭基‧瓦里的假音唱。聽歐比森唱歌,你會不知道自己聽的是墨西哥街頭樂隊還是歌劇,他會讓你隨時保持警覺。他是用血淚在唱歌。他彷彿站在奧林匹斯山山頂唱歌,而他非常認真。他早期的一首歌〈嗚比嘟比〉很久以前就紅了,但這首新歌〈戰戰兢兢〉很不一樣。〈嗚比嘟比〉簡單得像是在騙人,但歐比森進步了。他現在唱自己寫的歌,橫跨三、四個八度的歌,聽了讓人想開車飛躍懸崖。他唱歌時像一個慣犯。通常,他會先從低沉得幾乎聽不到的音域開始,唱一會兒,然後變成令人錯愕的戲劇性演出。他的歌聲可以讓死人從棺材裡跳出來,會讓你對自己咕噥:「天哪,真不敢相信有這種東西。」他的歌中有歌,不遵循任何邏輯就從大調轉到小調。歐比森非常認真——他可不是歌壇菜鳥或乳臭未乾的小夥子;廣播節目裡沒有人唱得像他一樣。聽完,我會等著下一首歌,但接下來的歌很無聊……沒種,軟趴趴,好像把聽眾當成腦袋空空的笨蛋。至於鄉村音樂,除了喬治‧瓊斯的作品之外我都不喜歡;很難了解吉姆‧瑞夫斯和艾迪‧亞諾的音樂裡面哪裡有鄉村味道,毫無鄉村音樂該有的野性和怪異。貓王的歌,也沒有人聽了;他那些時髦歌曲已經是幾年前的事了,而他也帶著音樂去了別的星球。但是,我還是把收音機開著,也許只是出於無心的習慣吧。可惜電台播放的音樂都只讓人聽到牛奶和砂糖之類的東西,並沒有反映出當時的真實時代氛圍。像《旅途上》、《嗥叫》和《汽油》等等著作,標示了新的人類存在形式的街頭意識型態,但這些東西在廣播音樂裡根本找不到。但你能期待什麼?四十五轉唱片根本做不到這件事。

我掙扎著要不要錄製唱片,但我想的不是單曲唱片或四十五轉唱片——也就是電台播放的那些。民謠歌手、爵士藝人和古典樂手錄製的都是LP,也就是收錄較多首歌曲的密紋唱片——這種唱片可以塑造印象,造成決定性的影響,較能展現全貌。LP像地心引力一樣有力道,它有封套、有前封面和後封面,讓你可以盯著瞧好幾個小時。相較之下,四十五轉唱片顯得單薄而且沒有一個樣子,它們只是堆成一疊,看起來不是什麼重要東西。反正我的曲目裡沒有適合商業電台播放的歌。那些關於不檢點的私酒販賣商、淹死自己小孩的母親、一加崙汽油只能跑五哩的凱迪拉克、水災和工會大樓的火災、河底的黝暗世界與死屍……這樣的歌,不是廣播迷愛聽的東西。我唱的民謠歌曲絕對不容易入耳,它們並不友善,也不圓潤滑順。它們不會帶你平緩地靠岸;我想你可以說它們不商業。不但如此,我的風格對於電台來說是過於乖僻而難以歸類的作品,然而歌曲對我來說遠不只是輕鬆的娛樂而已。歌曲是我的導師,它們引領我,使我對現實的認知有所不同;它們帶我到某個不一樣的共和國,某個解放的共和國——三十年後,音樂歷史學家葛瑞‧馬可斯會說那是一個「看不到的共和國」。但無論如何,我並不是反對流行文化,我也沒有興風作浪的野心。我只是覺得主流文化軟弱無力,而且是一齣大騙局。它就像窗外結了冰的海,你必須穿上不舒適的鞋才能踩上去。我不知道我們身處何種年代,也不知道這年代的真理是什麼。沒有人在乎這個。假如你說真話,很好,假如你不說真話,呃,也很好。民謠歌曲讓我明瞭這一點。至於現在是什麼樣的時代,現在永遠是黎明將近的時候,我對歷史略知一二——某些民族和國家的歷史——歷史總是在重複。在某個古早年代,社會蓬勃發展;然後某個古典年代的社會臻於成熟,然後漸趨停滯,墮落,一切崩解。我不知道美國現在屬於上述哪一個階段,沒有人能給個答案。但是,某種粗野的節奏正在晃動著美國。想這些是沒有意義的,不管你怎麼想,都有可能錯得離譜。

那個冬天很冷,空氣中響著劈啪聲和火花。夜裡,藍色薄霧迷濛。我躺在綠草上,彷彿已經躺了幾百年,這兒卻瀰漫著十足的夏日氣味——光影在湖上跳舞,黃蝴蝶飛在黑柏油路上。清晨時分走在曼哈頓的第七大道,有時會看到有人睡在車子後座。我很幸運有地方住——在紐約也有人無地棲身。然而,很多東西是我沒有的,例如一個很明確的身分。「我是個流浪者——我是個賭徒,我離鄉背井。」我的感覺差不多就像這幾句歌詞。

國際新聞報導了七十九歲的畢卡索剛剛迎娶了三十五歲的模特兒。哇!畢卡索可沒在擁擠的人行道上閒晃,他的人生還沒結束哪。畢卡索打破藝術界的藩籬,而且使它門戶大開。他是個革命家,我對自己也有同樣的期許。

格林威治村的十二街上,有一家藝術電影院放映外國電影,法國片、義大利片、德國片。這很合理,因為連偉大的民俗文化檔案保存者亞倫‧羅麥克斯說過,假如你想離開美國,就去格林威治村。我在那裡看過幾部義大利導演費里尼的電影,其中一部叫《大路》,原片名的義大利文意思是「街道」。另一部叫《甜蜜的生活》,是講一個傢伙出賣靈魂,成為八卦新聞記者。他的生活有如遊樂園裡的哈哈鏡所顯現的模樣,只不但鏡中顯現的不是怪物,而是平凡人物的怪異行徑。我專心看著這部片子,心想以後可能不會再看到它。片中有個演員伊凡‧瓊斯本人也是個劇作家,幾年後我到倫敦演出他寫的舞台劇時將會遇到他。我看到他時就知道自己見過他。我從不會忘記任何一張臉。

美國社會裡許事情正在改變。社會學家表示,電視帶有致命危險,正在摧毀青少年的心靈和想像力,並且縮短他們集中注意力的時間。也許那是真的,但三分鐘的歌也能造成同樣後果。交響樂和歌劇很長,但聽眾似乎不會聽不懂或跟不上。聽三分鐘的歌時,聽眾不需要記住二十分鐘、十分鐘前唱過的詞;你用不著銜接任何東西。不必記住什麼。我唱的很多歌確實都很長,也許沒有歌劇或交響樂那麼長,但還是很長……至少歌詞很長。〈湯姆‧裘德〉至少有十六段歌詞,〈芭芭拉‧艾倫〉)大約二十段,〈美麗的艾倫德〉、〈勒佛閣下〉、〈小麥提‧葛佛斯〉等歌也有很多段。對我來說,牢記或演唱長篇故事,一點都不麻煩。

我戒掉自己以短段落歌詞思考的習慣,並且開始閱讀較長的詩,看自己是否讀到了後面還能記得開頭。我訓練自己的頭腦這樣做,擺脫不好的習慣,並且學會了安靜下來。我讀完拜倫的〈唐璜〉,從頭到尾全神貫注。我還讀了柯立芝的〈忽必烈汗〉。我開始把各種深奧的詩塞進腦子裡,彷彿長久以來我一直拉著一輛空空如也的推車,而今我開始填滿它,所以我得更費力去拉車。我覺得自己正從牧場後方走出來。我還有其他方面的改變。以前會影響我的事,如今也不會影響我。我不太在意別人和他們的動機,我覺得沒有必要檢查每一個向你靠近的陌生人。

古屈叫我讀福克納,他說:「福克納很不容易。要把很深的感情化為文字,這很難做到;寫《資本論》這種書還比較簡單。」古屈抽鴉片,他用竹菸斗和蘑菇碗抽鴉片。有一次,他們在廚房煮小塊的鴉片磚,煮到鴉片磚變成黏稠狀。他們反覆地煮,用濾布瀝乾水分——弄得廚房好像充滿貓的尿騷味,然後把鴉片放進瓦罐保存。但他不是垃圾場裡的邋遢毒蟲,一點都不像;他不像是只為了讓自己打起精神而吸毒的人——他不是習慣性的毒蟲,他沒有上癮。他不會為了滿足一種癖好而去搶劫,他不是那種人。古屈身上有很多我不了解的地方,我也不知道他為什麼從來沒有被警察逮到。

有一次,克雷頓和我晚歸,看到古屈在一張大椅子上睡著——像是睡在一個房間裡而燈光打在他臉上,他的眼睛下方有很深的凹陷,滿臉汗水,看來像在做惡夢。我們就那樣站著。克雷頓很高,一頭深色頭髮和尖尖的鬢角,模樣像畫家高更。克雷頓深吸一口氣,屏息良久,然後轉身離開。

古屈有很多種裝扮。有時他會穿一套衣領呈翅膀狀的條紋西裝,打摺的長褲上有曬衣夾的夾痕;有時他穿毛衣、燈芯絨長褲和鄉村皮靴。他常穿連身工作服,看起來像修車廠技工。他常穿一件深褐色駱駝毛長外套,不管裡面穿什麼都套上這件外套。

我到紐約幾個月後,就對凱魯亞克在《旅途上》中所描寫的「渴求快感」的時髦夢想失去興趣。那本書曾經是我的聖經。我仍然喜愛凱魯亞克筆下流洩出的令人喘不過氣而充滿活力的咆勃詩句,但如今書中主角莫里爾提顯得很不合宜而且漫無目的——他像一個可以對白癡產生激勵作用的角色,他像火車頭似的在人生路途上衝撞。

古屈不一樣,他不會在歲月之沙上留下足跡,但他有一個特別之處。他眼裡有血絲,有一張不會犯錯者的臉——他臉上沒有一絲惡意、邪念甚或罪惡。他像一個可以隨心所欲征服別人與命令別人的人。古屈真是太神祕了。

沿著穿越公寓的狹窄走道,經過一兩間維多利亞式房間之後,還有另一間房間——這間房間稍大,有一扇面向巷子的大窗戶。這房間被安排成工作坊,各種器具堆積如山。大多數東西放在一張長木桌上或另一張舖石板的桌上。角落裡有漆成白色的螺旋狀藤蔓,藤蔓上有鐵製的花。各式各樣的工具隨處放置:鐵鎚、鋼鋸、螺絲起子、電工的鉗子、金屬絲剪和撬棒、拔釘鑿、好幾箱齒輪——在陽光下閃著反光。焊接工具和速寫板、油漆管和測量儀、電鑽——一一罐又一罐能防水或防火的產品。

每一項東西都放在陽光下,還有許多火器。你會以為古屈在警察局工作,或是一名具備執照的槍械修理師。那裡有各種槍枝零件:手槍零件、大槍身、小槍身、托羅斯追蹤者手槍、口袋型手槍、扳機護弓,像堆肥一樣什麼東西都有——改造槍……槍管改短的槍,不同牌子的槍譬如魯格、白朗寧、單動式海軍手槍,每一支槍都狀況良好,閃閃發亮。走進這房間,你會覺得有隻瞪大的眼睛正監視著你。這很奇怪,古屈絕不是一個雄糾糾的硬漢。我曾問他後面這些東西是做什麼用的,有何用途。他說:「戰術應用。」

我以前就看過槍。我在家鄉的女友——我那個好比貝琪‧柴契爾的女友,她父親卻和柴契爾法官截然不同。她父親家也有很多槍,大都是獵鹿步槍和散彈槍,和一些長管手槍,這蠻令人毛骨悚然。她住在鎮外圍遠離大路的木屋,那裡算是危險地區,因為他老爸以凶惡出名。有趣的是她母親是世上最親切的女人——就像大地之母,但她父親歷盡滄桑,一張臉飽經風霜,鬍子永遠沒刮,頭戴獵人帽,雙手起繭……他有工作時人還不錯,但當他沒工作做時,你就得小心。你永遠不知道他的心情如何,他是那種隨時以為別人要占他便宜的人。沒工作可做時,他會喝得爛醉,情況變得很糟。他會走進房間,咬牙切齒地咕噥。有一次,他用散彈槍把我和我一個朋友趕走,他在黑暗中對著在碎石路上的我們開槍。然而其他時候,他可能又很體貼。你永遠無法猜對。除了純純的愛之外,我喜歡去她家的原因之一是他們有吉米‧羅傑斯的七十八轉老唱片。我常坐著聽「藍調約德爾歌手」唱著:「我是個田納西職業騙子,我不用工作。」我聽得渾然忘我。我也希望自己不用工作啊。我在古屈家看著那些槍,想著我以前的女友,不知她現在在做什麼。我最後一次看到她時,她要去西部。大家都說她長得像碧姬‧芭杜,她的確像。

房裡還有其他有趣東西。一台雷明頓打字機、一支有著天鵝般曲線的薩克斯風彎管、一柄覆蓋摩洛哥皮料的鋁製望遠鏡,還有一些令人稱奇的物品:可以發動四伏特電力的小機器、莫霍克小型錄音機、奇怪的照片、肩膀上有隻貓頭鷹的南丁格爾人像、新奇的明信片——包括一張有棕櫚樹的加州風景明信片。

那時我還沒去過加州,我覺得加州似乎屬於某個特別而迷人的族群。我知道那裡生產電影,而洛杉磯有一家民謠俱樂部叫做「灰燼路」。我曾在「民俗中心」看過「灰燼路」的民謠演唱會海報,我一直夢想去那裡表演。但那似乎一個遙遠的夢,我認為我永遠離不開家鄉——最後我不但離開家鄉,還把「灰燼路」拋在後頭。當我終於到了加州的時候,我的歌和名聲已經超過我自己。我在哥倫比亞唱片出了專輯,要前往加州聖塔莫尼卡市民活動中心,與所有曾錄製翻唱我的歌的歌手一起表演,包括錄過〈鈴鼓手先生〉的「博茲合唱團」,錄過〈我真正想做的事〉的桑尼和雪兒,錄過〈不是我,寶貝〉的「烏龜合唱團」,發行了〈不用三思〉的葛倫‧坎貝爾,以及錄了〈正是第四街〉的強尼‧瑞佛斯。

在所有翻唱我歌的版本中,我最喜歡強尼‧瑞佛斯的作品。他和我顯然出自同樣的街市,讀過同樣的書,有相同的音樂背景,是同一個模子印出來的。我聽到瑞佛斯唱〈正是第四街〉時,甚至喜歡他的版本超過我自己的。我一遍又一遍聽。我的歌的翻唱版本大多都失去了原來的精神,但瑞佛斯保留住了——他的態度和音樂感甚至超越了我放進這首歌的感情。但我不應該驚訝,他唱查克‧貝利的歌〈梅柏琳〉和〈曼菲斯〉時也做到同樣的事。我聽瑞佛斯唱我的歌,很清楚聽到生命對他和對我造成了同樣的影響。

還要幾年我才會前去加州的森蘭。我環顧房間四周,望向後窗,看到了黃昏的影子。防火梯的欄杆結了厚厚的冰。我俯瞰巷子,然後抬頭看一棟一棟高樓的屋頂。雪又開始下了,覆蓋了水泥大地。我不覺得自己正在建立一種新的生活方式,也不是說我有什麼舊的生活方式。我只是想了解事物,然後不受它們羈絆。我必須學著用宏觀的方式觀看事物、了解各種思想。萬物太大太多,無法一次看盡,如同圖書館裡全部的書籍——一切都攤開在桌子上。假如你能掌握事物道理與思想,或許能把它們放進一個段落,或一首歌的一段歌詞中。

有時你知道事情應該改變,即將改變,但你只能感覺到——就像山姆‧庫克那首歌〈改變即將降臨〉——卻不是很明確知道是什麼改變。小事可以預告即將發生的事,而你可能認不出這些小事;然後某件事突然發生,你彷彿置身另一世界,跳進未知,並出於直覺就了解它——這時你自由了。無須問問題,因為你已知道答案。這種情況一旦發生,總是來得很快,像魔術,但其實不是。事情不是響起笨重的「砰」一聲然後就出現在你面前——並不是你的眼睛一亮,你就突然對某件事情變得非常有把握。事情的進展比這個緩慢一些。比方你白天工作,有一天發現天黑得早了,這跟你身在何處無關。某個人拿起鏡子,打開門鎖——門猛然被拉開,你被推進去,你的腦袋被迫進入另一個地方。有時,需要某一個人的提點你才會發現這些。

對我來說,麥克‧席格就有那種作用;我最近在卡蜜拉‧雅當斯家碰過麥克‧席格。雅當斯是位渾身異國風情、身材姣好的深色頭髮女人,長得像艾娃‧嘉納,我以前常在美國數一數二的民謠俱樂部「傑德民謠城」看到她。傑德民謠城位在格林威治村外緣,靠近西百老匯的梅瑟街上,這家店雖然位於鬧區,卻和「藍天使」一樣屬於住宅區風格的俱樂部。在那裡演唱的民謠歌手大都出過唱片,在國內小有知名度;必須有工會會員證和夜總會表演證才能在那裡演唱。週一晚上是所謂的「鄉間民謠夜」,沒有知名度的民謠歌手也可以上台。我曾在那種場合上台,並因而認識雅當斯,成為點頭之交。她經常與看起來像私家偵探的人在一起。她很有女人味,與喬許‧懷特和西斯可‧休斯頓是好朋友。休斯頓罹患絕症,即將在傑德民謠城做最後幾場表演,我打算去聽他唱。我經常聽他在伍迪‧蓋瑟瑞的專輯以及他自己的個人專輯中的演唱,他唱那些牛仔、伐木工人、鐵路歌和惡棍的歌。休斯頓是伍迪‧蓋瑟瑞的完美拍檔,他的歌聲是可以撫慰人心的男中音;他和蓋瑟瑞走遍大江南北,一起灌唱片,還在二次大戰期間一同在商船上當水手。休斯頓英俊瀟灑,蓄著薄薄的鬍子,與演員艾羅‧弗林一樣看起來像船上賭徒。聽說休斯頓本來可以當上電影明星,但他回絕掉與梅娜‧羅伊合作主演的機會。但伯爾‧伊福斯就真的成為了電影明星;在大蕭條時期,他和休斯頓一起在移民營表演。休斯頓也在哥倫比亞電視台他自己的電視節目中演出,但時值麥卡錫年代,電視台只好請他走路。我對他的事瞭若指掌。休斯頓在表演中場休息時和雅當斯坐在一起,雅當斯介紹我和他認識,她對休斯頓說我是個年輕的民謠歌手,唱很多蓋瑟瑞的歌。休斯頓很親切,氣質高貴,講話像是在唱歌。他用不著多說——你知道他經歷大風大浪,做過一些大事,值得稱讚和敬佩,但他並不把這些掛在嘴上。我看著他演唱,完全感覺不出他的大限將至;幾天後,雅當斯會為他辦一場送別派對,也邀了我去。雅當斯住在第五大道靠近華盛頓廣場公園一棟羅馬式大宅的寬敞頂樓。

我當時不知情,不過雅當斯後來可能說服了傑德民謠城的老闆邁可‧波可和他弟弟約翰,僱請我和約翰‧李‧虎克一同做為期兩週的演唱。由於我尚未成年,波可還在我的夜總會表演證和工會會員證上簽字,當我的監護人,因此他對我來說就像個父親——一個我不曾擁有的西西里父親。我和算是我兼職女友的狄蘿瑞斯‧狄克森一起去雅當斯家。狄蘿瑞斯是樂團主唱,那個樂團「新世界歌手合唱團」跟我很熟。她來自阿拉巴馬州,當過記者和舞者。

進了(雅當斯家的)門,我發現屋裡擠滿了人,都是波希米亞族,很多是前輩級人物。空氣中瀰漫著濃濃的香水、香菸、威士忌和人群的氣味。這屋子充滿棟維多利亞風格,擺了很多可愛裝飾品。藝術燈、雕工精細的臥房椅、絲絨沙發——火焰燃燒的壁爐旁,幾座厚重的柴架用鐵鍊練在一起。我湊上前看,想起熱狗和棉花糖。狄蘿瑞斯和我並不覺得多麼自在。我身穿厚法蘭絨襯衫和羊皮外套、鴨舌帽、卡其褲和摩托車靴。狄蘿瑞斯則在海狸毛皮的長大衣裡面穿了件看起來像洋裝的睡袍。我見到了許多人,很多位民謠界位高權重的人士,他們不久後會與我重逢,但初次見面他們對我都很冷漠,絲毫不感興趣。他們看得出我不是來自北卡羅來納州山區,也不是個商業化的國際級歌手。我格格不入,他們不知該如何看待我。不過,彼特‧席格對我打了招呼。他旁邊是「織布工合唱團」的經紀人哈洛‧雷文索。雷文索說話的聲音低沈但輕聲,聲音發自喉嚨深處,你必須靠近才能聽清楚;他後來負責宣傳我在市政廳舉行的演唱會。

另一個傢伙亨利‧薛里登是電影明星梅‧蕙斯特的男友;梅‧蕙斯特後來會錄唱我的一首歌。人都到齊了,好幾個前衛藝術家,譬如以摔角和棒球等運動為靈感編舞的茱蒂斯‧鄧、《金眼鏡蛇》的地下電影導演肯‧賈可伯,以及麵包與木偶劇團的彼特‧舒曼——在他的劇作《耶誕故事》中,希拉王抽著大雪茄,而用一個戴了三張臉面具的木偶代表東方三博士。在場的還有創立民風唱片公司的莫‧艾許,以及在電影《地獄驚魂》飾演馬克思‧穆勒警長的席鐸‧畢可。畢可不但是優秀的演員,也會用外國語言唱民謠。幾年後,我會和畢可與席格前往密西西比州的選舉人登記大會上演唱。我在雅當斯家裡還遇見哈利‧傑克森,我和他在「民謠城市」就已結識——傑克森是來自懷俄明州的牛仔雕刻家、畫家和歌手。傑克森在布魯米街有一間畫室,後來我坐著讓他為我畫了一張像。他在義大利也有一間畫室;他為義大利城鎮的廣場做雕像。傑克森生性粗枝大葉,板著一張臉,模樣像南北戰爭裡的格蘭特將軍。他常唱牛仔歌,喝酒喝得很兇。

休斯頓把各式各樣的人齊聚一堂,其中包括以前加入工會的會員和勞工組織負責人。最近,新聞報導了美國勞工總會與產業勞工組織在波多黎各舉行的董事會議,這些報導相當有趣。那個董事會為期一週,工會董事們被記者拍攝到狂飲蘭姆酒,上賭場和夜總會,還在飯店游泳池畔閒晃、游泳,浴袍隨風飄拂,臉上戴著好萊塢式太陽眼鏡——他們在跳水板上倒立。看起來真墮落。他們來這裡的目的,本是為了討論為了突顯失業問題而打算在華盛頓廣場舉行的大遊行,顯然他們不知道攝影機正對著自己。

不過,聚在雅當斯家的這群人不一樣,他們看起來比較像拖船船長或穿鬆垮褲子的外野手或搬運工。麥克‧麥肯錫曾是布魯克林濱水區的工會創始者,我見到他和他那位曾在瑪莎‧葛蘭姆舞團當舞者的妻子伊芙。他們住在第二十八街,我後來也成為他們的客人……睡在他們家客廳的沙發。有些人來自藝術界——幾個了解阿姆斯特丹、巴黎和斯德哥爾摩等城市藝壇動態的人,並對那些動態發表高論;其中一人是觸法藝術家羅蘋‧惠特洛,用類似慢舞的步伐走過我身旁。我說:「你在做什麼?」她答:「我來吃大餐。」若干年後,惠特洛會因為私闖民宅、破壞物件和偷竊而被逮捕,而她辯稱自己是藝術家,她的舉動是一場行動藝術表演。令人不敢相信的是,她的起訴後來被撤銷。

民謠雜誌《唱出來!》的編輯厄文‧席伯也在場。幾年後,他會在雜誌文章上公開斥責我背棄民謠圈。那是一封怒氣沖沖的信。我喜歡席伯這個人,但我無法認同那封信。後來,爵士樂手邁爾斯‧戴維斯製作發行了《潑婦罵街》專輯,也受到類似指控。那張專輯不遵循現代爵士樂的規章,而當時現代爵士樂就快要打入大眾市場,沒想到戴維斯的唱片殺出來,毀掉了這機會。戴維斯被爵士圈斥責,我不認為他會太過沮喪。拉丁美洲的音樂人也打破規則,喬瓦‧吉貝托、羅貝托‧梅納斯卡和卡洛斯‧里拉等人,掙脫了鼓聲隆隆的森巴音樂,做了旋律上的變革,創造了新形式的巴西音樂,稱它為「波沙諾瓦」。至於我,我突破的方式是在民謠樂上做簡單的改變,並加入新的畫面和態度,使用引人注目的文句和比喻,並且融合傳統風格,把民謠演化為無人聽過的嶄新面貌。席伯寫信責怪我如此做,彷彿只有他和少數人才擁有通往真實世界的鑰匙。但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我不會為任何人走回頭路,或者撤退。

聚在雅當斯家裡的還有一些百老匯和外百老匯的演員——包括了我可能一直暗戀著的迷人女星戴安娜‧山茲等人。許多樂手和歌手:李‧黑斯、艾瑞克‧達林﹙他剛剛組了「屋頂歌手合唱團」,很快就會錄製葛斯‧坎能的老歌〈直接走進去〉,並打入流行歌曲排行榜﹚、桑尼‧泰瑞、布朗尼‧麥吉、洛根‧英格里許。我也是在「民謠城市」認識英格里許的;他來自肯塔基州,打著黑領巾,彈五弦琴……擅長彈奏巴斯康‧拉瑪‧蘭斯佛的歌曲,譬如〈庭院裡的錢鼠〉和〈灰鷹〉。英格里許像一名心理學教授,他長於表演,但不善創作。他的個性頗為拘謹而傳統,但眼中閃著光芒。他熱愛老音樂。他的氣色紅潤,手上永遠拿著一瓶酒——他直呼我的本名,叫我羅伯。為哈利‧貝拉馮特彈吉他的米勒‧湯瑪斯也在場。貝拉馮特是全國最棒的抒情歌手,這是眾所皆知的事。他是很出色的藝人,演唱有關戀人和奴隸的歌——服勞役的囚犯、聖人、罪人和孩童。他演唱的曲目上盡是老民謠,如〈固執的傑瑞〉、〈我的隊長托爾〉、〈親愛的柯拉〉、〈約翰‧亨利〉、〈罪人的祈禱〉,以及許多採取了能取悅普羅大眾的加勒比民謠;這些編曲比「金斯頓三重唱」的編曲更為流行。貝拉馮特直接學唱李德貝利和伍迪‧蓋瑟瑞的歌,他的唱片在RCA唱片公司發行,其中一張《貝拉馮特唱加勒比歌》甚至賣了一百萬張。他也是電影明星,但和貓王的路子不一樣。他是鐵錚錚的硬漢,頗有白龍度或洛德‧史戴傑的味道。銀幕上的他,戲劇化而且情感強烈,帶著稚氣的笑容和深深的敵意。在電影《罪魁伏法記》中,你會忘記他是演員,忘記他是哈利‧貝拉馮特。他非常震人心弦,就像默片時代巨星范倫鐵諾。以表演者來說,他打破了出席紀錄:他可以在卡內基音樂廳對著滿場的觀眾表演,隔天卻出現在成衣工會的遊行活動中;對貝拉馮特來說,觀眾就是觀眾,不管是出現在什麼場合。他有理想,而且會讓人覺得自己是人類的一份子。沒有其他表演者像貝拉馮特一樣跨越這麼多界線,他受到大家歡迎,不管是煉鋼工人或交響樂團資助者或時尚少女,甚至兒童,都受到他吸引。他有股罕見的大眾魅力。他曾說過他不喜歡上電視,因為他認為小螢幕無法恰當呈現他的音樂;他或許是對的。有關他的一切都巨大無比。民謠純粹主義者不喜歡他,但貝拉馮特不在意,如果他要,他可以讓那些反對他的人體無完膚。他說每一個民謠歌手都是詮釋者——他是公開這麼說的,彷彿有人要他站出來匡正是非。他甚至說過他厭惡流行歌曲,認為它們是垃圾。在各方面,我都能認同貝拉馮特。他曾經因為膚色而被世界知名的「柯帕卡巴納」夜總會拒於門外,但後來他成為該夜總會的主秀;我真好奇這會引起什麼樣的情緒反應。非常驚人而且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後來我在職業生涯首次錄製作品時,是與貝拉馮特合作的;我在他的專輯《午夜專車》中吹奏口琴。很奇怪的是,在我接下來幾年裡的錄音記錄中,我只記得那次錄音的日期,我連自己專輯的錄音日期都不記得了。與貝拉馮特合作,我覺得自己彷彿在某方面得到了醍醐灌頂式的效果;他和妙喬治對我造成相同的影響。貝拉馮特是少數能散發出偉大氣質的人物,你會希望自己能沾一點光。這個人值得尊敬;他可以走輕鬆容易的路,但他從來不。

天色已晚,我和狄蘿瑞斯正準備離開,這時我看到麥克‧席格。我先前沒注意到他。看著他從牆邊走向桌子,我的腦袋突然清醒,而心情馬上變好。我曾在東十街一間校舍看過席格和「新失落城市遊蕩者合唱團」一同表演,他好厲害,我產生一種奇異的感覺。席格是無人能及的,他像個公爵,一個漂泊的騎士。以民謠歌手來說,他是極致的典型。他可以用木樁插進吸血鬼的黑心臟。他集浪漫派、平等主義者和革命份子的身分於一身,血液中流著騎士的因子。他好比某個復興帝國的人物,降臨世間來淨化教會。你無法想像他會對哪件事大驚小怪。我曾在亞倫‧羅麥克斯位於第三街的閣樓聽過他單獨表演。羅麥克斯一個月辦兩次聚會,並邀請民謠歌手演唱。那其實不算真的活動或演唱會,我不知道該如何稱呼它……社交聚會?你可能會看到羅斯可‧霍康、克雷倫斯‧艾許利、達克‧伯格斯、密西西比‧約翰‧赫特、羅伯‧彼特‧威廉斯,甚或唐‧史托佛和百合兄弟——有時羅麥克斯甚至會申請到讓州立監獄給若干囚犯一點假,把他們帶來紐約在他的閣樓表演田野吟唱。應邀的觀眾多半是當地的醫生、城市顯貴、人類學家,不過一定也有些人是一般民眾。

這種聚會我去過一兩次,並在這聚會上看到了沒帶樂團的席格獨自表演。他唱了〈五哩的追趕〉、〈偉大的密西西比〉、〈克勞德‧艾倫藍調〉等歌,並包辦所有的樂器演奏:五弦琴、小提琴、曼陀林、和弦齊特琴和吉他,甚至還用架子架起口琴。席格會讓人起雞皮疙瘩。他不茍言笑,能看穿別人心思。他身穿袖口鑲了銀邊的雪白襯衫。他悠遊於各種領域,演奏各種類型的古老樂風,而且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三角洲藍調、散拍爵士、吟遊詩歌、單人踢躂舞、舞曲、鄉村派對、讚美詩和福音歌曲——近距離看他,我的感觸很深。他不只是把每一種音樂都表演得很棒而已,而是表演到最好的境界。我太沉浸於他的演唱之中,聽得出了神。我必須努力鍛鍊的東西,席格是天生就具備,就在他的基因裡。這種音樂一定是在他出生之前就進入了他的血液裡。這是學不來的,我突然領悟到,我也許該改變我的思考模式……我必須開始相信我以往不願相信的可能性。另外,我一直把自己的創造力限制在非常窄而可以控制的範圍裡……以至於一切變得太過熟悉。我也許應該離開自己、不要設定方向。

我知道自己的做法正確,走在正軌上,能夠及時吸收第一手資訊——我熟背歌詞、旋律和變化,但現在我明白,我可能需要一輩子時間來實際運用那些知識,而席格用不著這麼做。他渾然天成。他太好,而你做不到「太好」,至少在這世上不可能。為了做到那麼好,你只好學他,而不是學任何人。民謠是捉摸不定的——它描寫人生,而人生大約就是個謊言,然而這正符合我們的希望,不是這樣的話我們會不自在。一首民謠有上千種面貌,你想唱這種東西就得看盡它所有的面貌。一首民謠可能會有不同的涵意,會隨著時間而改頭換面,要視演唱者和聽眾而定。

我突然浮出一個念頭,想寫自己的民謠歌曲,寫出席格不知道的歌。這個念頭很驚人。我到此時也累積了一點資歷,自認為做得不錯,但我突然覺悟自己還差得遠呢。你打開一間黑暗房間的門,自以為知道房裡有什麼東西,知道所有物件擺放的位置,但你要一直到真正踏進房裡了,才會知道。我不能說我看過什麼帶有宗教體驗的表演,而我就在羅麥克斯的閣樓裡初次見識到。我陷入沉思。我還沒準備展開行動,但我多少明白假如我要繼續做音樂,就必須整握更多的自己。我必須放下很多事物不管——甚至很多是需要得到我關注的事物——但無所謂,反正它們本來就是我完全無力掌控的事物。我心中有一張地圖,必要時甚至能不用工具就徒手畫出來;如今我知道我必須把這張地圖丟掉——不在今天,也不在今晚,而是在不久的將來。

在雅當斯的住處,莫‧艾許與席格閒聊著;他們站在那兒,像兩個知道自己在說什麼的人。(席格的)「新失落城市遊蕩者合唱團」的唱片都是由艾許的民風唱片公司發行,這是我最注意的唱片廠牌。假如艾許能簽下我,對我來說是美夢成真。我和狄蘿瑞斯該離開了,於是我向休斯頓告辭,順口聊了幾句——我說我常去醫院探視伍迪‧蓋瑟瑞。休斯頓笑了,他說伍迪從來不掩飾,對吧,並請我下次去時替他打聲招呼。我點頭說再見,走到玄關,下樓……經過門廊,走出大門。

狄蘿瑞斯和我站在外頭,抬頭看著刻有神話野獸的羅馬式柱子。非常冷,我把手插進口袋。我們往第六大道走。街上人聲鼎沸,我看著他們走過。TS艾略特曾在詩句中描寫人來人往,他說,每一個與你朝相反方向走的人都像是在逃離。那一晚的景象就是這樣,那晚之後的一段時間也常常是這樣。尼采在《超越善與惡》一書中談到他在人生開端就覺得垂垂老矣……我也有同感。幾個星期後,有人告訴我休斯頓去世了。

蘇芝和我的戀情並不全然是一場快樂假期。最後,命運之神終於打出停止的旗號,我倆的關係劃下句點。它不得不結束。她在人生道路上轉了個彎,我在另一個地方轉了彎。在我們揮別彼此之前,在火苗熄滅之前,我們經常窩在我西四街的公寓裡。每到夏天,暑熱難耐的時候,小公寓就像個烤箱,瀰漫著窒悶氣息。簡直一張口就可以嚼到熱氣。冬天則沒有暖氣,屋子裡寒冷刺骨,我們依偎在毯子裡互相取暖。

我開始為哥倫比亞唱片公司錄音的時候,蘇芝還在我身邊。一些意想不到的機緣,促成了我有機會到哥倫比亞錄音。我並沒有認真想要加入大型唱片公司。倘若先前有人預測我會為哥倫比亞唱片公司錄音,我自己會是最不相信這件事的人。那是全國最頂尖的唱片公司之一,旗下網羅了強尼‧梅西斯、東尼‧班奈特和米屈‧米勒等主流大牌藝人。讓我躋身這群人行列的是約翰‧漢蒙。漢蒙是在卡洛琳‧希斯特的家裡第一次見到我、並聽到我唱。希斯特是一位德州來的吉他手兼歌手,我和她在紐約一同表演。她的表演機會一個接一個,我一點都不驚訝。希斯特很亮眼,個性樸直而熱情,外貌非常漂亮。她認識巴帝‧哈利,也與他合作,對此我印象深刻。我很喜歡和她相處。哈利很有貴氣,而我覺得,希斯特是一座橋樑,聯繫著我與我早期演唱的搖滾樂及其中的精神。

希斯特嫁給了理查‧法林尼亞,他業餘寫小說,也從事冒險活動,據說和卡斯楚一起躲在馬德雷山區,還曾與愛爾蘭共和軍並肩作戰。不管實情如何,我認為他是全世界最幸運的男人,因為他娶了希斯特。我們在她家聚會——我和吉他手布魯斯‧藍宏恩,以及低音提琴貝斯手比爾‧李;比爾‧李的兒子那時四歲,後來成為電影導演,叫做史派克‧李。後來,這兩人成為我專輯裡的樂手;他們也與歐黛塔合作,他們從旋律優美的爵士到搖滾藍調,什麼都會彈奏。假如你找到他們來合作,你大概什麼樂風都能得到。

希斯特邀我合作,為她在哥倫比亞錄製的第一張專輯中幾首曲子吹口琴,順便教她一些她聽過我表演的東西。我欣然同意。漢蒙想見我們,把全部演出曲序排定,並聽希斯特想錄哪些歌。這,便是這場聚會的目的。漢蒙在這裡第一次聽到我吹口琴和彈吉他,甚至和希斯特唱合音,但我沒發現他在注意我。我怎麼可能會發現,我是為了希斯特才去聚會的。散會之前,漢蒙問我是否替誰錄過音;他是第一個問我這種問題的權威人物。他像是順口問起的,而我搖了搖頭,並沒有屏息等待他的回應。他沒回話。那天的情況就是這樣。

從那次見面,到我再次見到他,這之間彷彿發生過海嘯;至少我的世界發生了巨變。我在全美最重要的民謠俱樂部「傑德民謠城」裡演唱,雨藍調草根樂團「綠荊棘男孩合唱團」同台演出,並且博得《紐約時報》民謠與爵士樂版的熱烈好評。這很不尋常,因為我是節目單上的第二場節目,而評論中隻字不提「綠荊棘男孩合唱團」。我在那裡演唱過一次,並未獲得任何評論。《紐約時報》這篇樂評在希斯特錄音前夕見報。漢蒙看到了報紙。希斯特那場錄音順利完成。當所有人收拾東西準備離開時,漢蒙找我到音控室,說他希望我為哥倫比亞唱片錄音。我說好啊,我願意。我覺得自己的心臟跳到了空中,蹦到銀河裡的某顆星星上面。我心中猶如一根不穩定的平衡桿,但我沒有顯露出來。不敢置信。太棒了。不敢相信這是真的。

如今,我的整個人生即將離開迄今的軌道。彷彿是萬古之前,我在弗蘿‧凱斯納的哥哥位於明尼亞波利東南角的公寓裡聽《從靈歌到搖擺音樂會選集》和伍迪‧蓋瑟瑞的歌。此時,我不敢相信自己就坐在製作出《從靈歌到搖擺音樂會選集》那張專輯的大人物面前,而他把我簽給哥倫比亞唱片公司。

漢蒙徹頭徹尾是個做音樂的人。他說話速度很快——盡是短短的句子——而且生性急躁。他和我有同樣的語彙,非常了解自己喜歡哪種音樂,他非常了解他製作過的每一個藝人。他說話真心而誠懇,而且絕對說到做到。漢蒙不說大話,金錢對他來說沒有太大意義。怎麼會有意義呢?他家族祖先裡有一個柯內里厄斯‧范德比爾特曾說過:「金錢?我何必在乎金錢?我有的是權力!」漢蒙是貨真價實的美國貴族,一點都不在乎唱片趨勢或音樂潮流的變化改變。他高興做什麼就做什麼,一輩子如此。他長久以來一直在提供機會給身分卑微者和弱勢的人。如今,他要帶我進哥倫比亞唱片公司——迷宮的中心。其他民謠唱片廠牌全都拒我於門外,現在,我無所謂了。我很高興。環顧漢蒙先生的辦公室,我看到一個朋友的照片,小約翰‧漢蒙。這個約翰,我在麥杜格街認識他的時候是叫吉普,年齡與我相仿。他是藍調吉他手兼歌手,後來憑實力成為一名備受讚揚的歌手。我剛認識他時,他才從大學畢業,我想他那時也才接觸吉他不久。有時我們會去他位在休斯頓南區的麥杜格街上的家,他從小在那裡長大。他家裡收藏了驚人的唱片,我們聽了許多……大都是七十八轉藍調唱片和草根搖滾樂。我從沒想過他就是傳奇人物約翰‧漢蒙的兒子,直到這時我看到那張照片,這才恍然大悟。我想沒有人知道吉普的父親是誰,他從來沒提過。

約翰‧漢蒙把一紙合約放在我面前——這是他們與所有新藝人簽訂的標準合約。他說:「你知道這是什麼嗎?」我看到印著「哥倫比亞唱片」字樣的第一頁,我說:「我要在哪裡簽名?」漢蒙翻到簽名處,我工工整整寫下我的名字。我相信他。誰不相信他呢?世界上也許有一千個國王,而他是其中一個。要離開他辦公室之前,他給了我兩張尚未發行的唱片,他認為我可能會對這些唱片感興趣。哥倫比亞買下三○和四○年代幾個次要廠牌——布倫斯威克、歐凱、佛卡里恩、ARC——的庫存唱片,即將發行他們的若干專輯。他給我的一張唱片是戴摩爾兄弟合唱團和韋恩‧瑞尼合作的專輯;另一張專輯叫做《三角洲藍調之王》,演唱者是羅伯‧強森。我以前常在廣播中聽韋恩‧瑞尼的歌,他是我最喜歡的口琴樂手兼歌手。我也很喜歡戴摩爾兄弟合唱團。但我沒聽過羅伯‧強森這名字,沒見過他出現在任何藍調合輯唱片上。漢蒙說我該聽一聽,這傢伙能「打敗所有人」。他讓我看唱片封面的美術設計,在那幅不尋常的畫裡,畫家從房間天花板往下凝視這位極度專注的歌手兼吉他手;他看來大概只有中等身高,卻有特技演員般的厚實肩膀。真是震撼人心的封面。我盯著圖畫瞧,不管畫中的歌手是誰,我已經被他迷住。漢蒙說,他很早就認識強森,打算找他上紐約參與著名的「從靈歌到搖擺音樂會」,但就在那時他得知強森已經過世,在密西西比州神祕死亡。強森只錄了大約二十面母帶,而哥倫比亞唱片擁有全部的錄音,如今即將重新發行其中部分錄音。

漢蒙從月曆上挑出一個日子要我來錄音,並告訴我要去哪一個錄音室。然後,我帶著雀躍無比的心情離開,搭地鐵回到市中心,跑到凡‧朗克家。泰莉來開門,她正在廚房做家事。小廚房一團混亂——爐子上放著麵包布丁——砧板上放著不怎麼新鮮的法式硬殼麵包——還有葡萄乾、香草和蛋。她正在用人造奶油塗抹平底鍋鍋底,等待糖熔化。她幫我開門時,我說:「我有一張唱片要放給大衛聽。」凡‧朗克正在讀《每日新聞報》,當天新聞包括美國政府正在內華達州試爆核子武器,俄國也正在國內測試核子武器。密西西比州立大學的黑人學生詹姆斯‧梅洛迪斯,被校方禁止進入教室。都是壞消息。凡‧朗克抬起頭,從角質框眼鏡後面看著我。我手中拿著羅伯‧強森的厚黑膠唱片。我問凡‧朗克有沒有聽說過羅伯‧強森,他說沒有。於是我把唱片放到唱機上,我們開始聽。從擴音器傳來的第一聲震動就讓我寒毛直豎,尖利的吉他聲簡直可以震碎窗戶。強森開始演唱,彷彿一個全副武裝從宙斯的頭殼分裂出來的傢伙。我馬上聽出他和我聽過的其他歌手之間的不同;他唱的歌不是傳統藍調,而是結構完美的歌——每一首歌包含四、五段歌詞,每一個對句以隱微的方式與下一個對句交纏。每一首都非常流暢。剛開始聽時,歌進行得很快,不容易趕上速度。這些歌所關注的範圍和主題很多,簡短有力的歌詞則描繪一個故事背景——人類的火苗在這旋轉的塑膠唱片表面爆炸開來。〈好心女人〉、〈河岸漫遊〉、〈請進我的廚房〉。

強森的歌聲和吉他響徹房間,我被捲入音浪中,無法想像有人能在這種音樂中保持鎮定。然而凡‧朗克就是。他不斷指出這首歌來自另一首歌,那首歌又完全複製另一首歌。他認為強森沒有什麼原創性,我了解他意思,但我的看法與他相反。我認為強森把原創性發揮到極致,他的人和他的歌都無人能及。凡‧朗克後來播放了雷洛伊‧卡爾、史基普‧詹姆斯和亨利‧湯瑪斯的唱片,對我說:「明白了嗎?」我確實明白他為什麼會那樣說,但蓋瑟瑞也使用了老卡特家族的多首歌曲,加入重新詮釋,所以我從未仔細思考這個問題。凡‧朗克認為強森還不錯,很有力量,但他的音樂是模仿別人的。與凡‧朗克爭論是無意義的,至少不必跟他比聰明。我有一種簡單的看事情方式,而且我喜歡鄉下菜市場式的政治學。我最喜歡的政治人物是亞利桑那州參議員巴瑞‧歌德瓦特,他令我想起湯姆‧密克斯,我沒辦法向別人解釋為什麼。我對於精神病人式的嘮叨爭辯不是很舒服,不是很合我的胃口。當今的新聞也使我緊張;我比較喜歡昔日的新聞。新的新聞都在報壞事,幸好不用整天面對它們。假如二十四小時都在報導新聞,那將會是人間煉獄。

我讓凡‧朗克繼續讀報,說我晚一點再來找他。我把唱片放回白色硬紙板封套。那個唱片封套是空白的,唯一的標示是唱片上的手寫字跡,而且只寫出羅伯‧強森的名字和曲目。這張不受凡‧朗克重視的唱片,卻使得我呆掉了,彷彿被打了一槍鎮定劑。稍後,我回到西四街的公寓,再把唱片放上唱機,一個人默默聆聽。我不想再給任何人聽。

接下來幾個星期,我不斷聽這張唱片;我坐著聽,盯著唱機,一首接一首聽。每當我聽它的時候,都像是有個鬼魂進入了房間,出現令人害怕的幽幽身影。這些歌曲的歌詞精簡無比,令人吃驚。強森化身為二十個以上的人物;我檢視每一首歌,思忖著他是怎麼做到的。寫歌對他來說是件複雜精密的工作。他的作品似乎直接從口中傾洩而出,而不是源自記憶。我沉思歌詞段落的結構,比較它們與蓋瑟瑞的作品有何不同。強森的每個字都讓我的神經像鋼琴弦一樣顫動,它們的意義和情緒如此龐大,展現出深刻的內心世界。這並不表示你有辦法審慎釐清每一刻,因為你辦不到。他的歌曲中有太多失落環節和雙重性。強森不像其他藍調詞曲創作者那樣用一整首歌描寫冗長乏味的東西;他歌詞中敘述的事物很難確定一定證發生過、說過,甚或想像過。當他唱起樹上垂掛的冰柱,我感到寒冷刺骨;他唱到壞掉的牛奶……我覺得反胃。真不曉得他是怎麼辦到的。此外,所有的歌都怪異地引發共鳴。有些平淡的歌詞如「但願今天是耶誕夜,明天是耶誕節」,我也能感同身受——感覺得到一年之中那段特別的耶誕季節。在老家鐵嶺那邊,耶誕季節就像狄更斯筆下的描述。像圖畫書:耶誕樹上有天使站立,馬兒拉著雪橇駛過白雪覆蓋的街道,松樹上燈飾閃耀,市區商店妝點著花環,救世軍樂隊在街角演奏,唱詩班挨家挨戶吟唱耶誕頌歌,壁爐的火熊熊燃燒,人們頸間圍著羊毛圍巾,教堂鐘聲響起。到了十二月,一切事物都變得緩慢,變得沉靜而充滿懷舊氣氛,白雪皚皚,積雪沈沈。我總以為每個人、每一地的耶誕節都是這樣;我無法想像事情不會永遠如此。強森只用快速幾筆就描繪出上述景象,沒有任何歌曲可以比擬——就連偉大的〈白色耶誕〉也做不到。對強森來說,有如探囊取物。一首名為〈死蝦藍調〉的捕魚歌,你完全想不到——這首神經質的捕魚歌,歌詞活力十足,非筆墨所能形容。另一首歌描寫破爛的車款Terraplane,大概是史上最棒的與汽車有關的歌。假如你沒看過Terraplane車,聽了這首歌後,你會以為它是流線的子彈造型。強森這首汽車歌真是難以言喻。

我把強森的歌詞抄在紙片上,想仔細檢視歌詞和節奏型態、古體詩歌詞,以及他所使用的自由詩體、才氣洋溢的諷喻、包裹在看似無意義的抽象硬殼之下的赤裸真相——自由飛翔在空中的主題。我沒有類似的夢想或想法,但我要去追尋。我經常想起強森,想知道是哪些人會聽他的歌。很難想像佃農和農場工人在低級酒館會對這樣的歌曲覺得心有戚戚焉。你不得不懷疑強森是否只演唱給一群只有他自己看得到的觀眾聽,那些將來才會出現的聽眾。「我的傢伙會讓你的腦袋開花,」他唱道。強森是認真的,像一片焦土。他和他的歌都沒有一絲玩笑成分,我也要像他一樣。

這張唱片終於得到發行,並且像炸彈一樣襲擊所有的藍調愛好者。研究人員對強森一無所知,於是開始尋索他的背景,蛛絲馬跡都不放過,而後有了一點收穫。強森在三○年代錄製作品,到了六○年代的密西西比三角洲地區仍然有人知道他,甚至有人認識他。有個故事在那一帶傳開,說他午夜時分在一個十字路口把靈魂賣給了魔鬼,才會功力大增。這事兒我可不知道。認識他的人說了另個故事:他在密西西比州鄉下黏著幾個年長的藍調樂手,吹口琴,大人們嫌他煩,把他趕走,於是他去找一個叫艾克‧辛納曼的農場工人學吉他;這個辛納曼從沒出現在任何文獻上面,是個神祕人物。也許是因為他沒出唱片的關係,但他一定是個了不起的老師。知情的人說,辛納曼教強森如何彈出普通水準的基礎原理,其餘的技巧是強森無師自通;他們說,強森主要是聽唱片,從唱片中學習所有技巧。成為強森歌曲原型的那些唱片,市面上仍然找得到。這種說法比較合理。強森有一首歌名為〈唱機藍調〉,他是以這首歌對一個唱針生鏽的唱機致敬。約翰‧漢蒙告訴過我,他認為強森讀過惠特曼的詩。也許吧,可是這樣無法解釋什麼。我只是無法想像強森的腦子怎麼能裝進那麼多東西,他似乎無所不知,甚至能在恰當段落放進可比孔夫子般的格言。孤獨、無望或者羈絆——什麼都阻擋不了他。樂壇裡的大師已經夠偉大,他更上一層樓。你無法想像他唱「華盛頓是個中產階級城市」這種句子,他不會注意這種事;就算注意到了,他也不在乎。

三十多年後,我會在一個八秒長的八釐米影片中親眼看到強森。影片是在三○年代末一個陽光普照的下午,由一群德國人在密西西比州的陸勒市街頭拍攝而得。有人懷疑這部片中的人到底是不是強森,但如果把八秒的影片慢轉成八十秒,你看得出來那人真的是羅伯‧強森,一定是他——不可能是別人。他那雙巨大的、蜘蛛般的雙手,在吉他弦上神奇地移動。他脖子旁架了個裝上口琴的口琴架。他看起來完全不像是個鐵石心腸的人,不像是個情緒始終緊繃的人。他的外貌可說是孩子氣的、如同天使般的人物,非常純真。他身穿白色亞麻布工作服,長袖連身服,以及一頂像《小公子》故事裡主人翁的怪異金色帽子。他看起來完全不像個被惡鬼追趕的人。他彷彿對人類的恐懼免疫了,你盯著片中影像,不敢置信。

若干年後,我譜寫並演唱了〈老媽,沒關係。我只是在流血〉、〈鈴鼓手先生〉、〈哈提‧卡洛孤單之死〉(哈提‧卡洛孤單之死)、誰殺了大衛‧摩爾〉、〈只是他們的一顆小棋子〉、〈暴雨將至〉等歌曲。假如我不曾在百合劇院聽到〈海盜珍妮〉,我可能無法茅塞頓開,寫出那些歌,而我也不認為我寫得出那樣的歌。大約在一九六四和六五年,我無意識地使用了五、六個羅伯‧強森的藍調歌曲形式,但比較是用在歌詞的意象上。倘若我沒聽過羅伯‧強森那張唱片,我寫歌時腦中恐怕會有幾百句歌詞都會被壓下來——就不會覺得自己可以自由寫下那樣的歌。我不是唯一一個從強森的作品中學到東西的人,比我小幾歲的吉他演奏者,強尼‧溫特,改寫了強森一首描寫唱機的歌,把它變成描寫電視機的歌。溫特歌裡寫到了電視機爆炸,難以用影像展現。這首歌羅伯‧強森聽了應該會喜歡。順道一提,溫特也錄了一首我的歌〈再訪六十一號公路〉,而這首歌原本就是受到強森的影響。世事是這樣環環相扣,真奇妙。羅伯‧強森的語法截然不同於我以前聽過的東西,也和我以後聽到的東西不一樣。某一天,蘇芝介紹了我讀法國象徵派詩人韓波的詩,那也對我產生重大影響。我讀了他的〈我是他,另一個人〉,那些文字引起我腦海裡的鐘聲響起。這首詩非常有意義,真希望更早一點就有人介紹給我知道。這首詩,與強森的靈魂暗夜、蓋瑟瑞的工會會議致詞和〈海盜珍妮〉的架構,一脈相合。一切在變動,而我正站在入口處;很快的,我將會走進去,帶著十足的火力和生氣,躍躍欲試。但現在還不到時候。

路‧雷維在里茲音樂出版公司擁有自主權,就像約翰‧漢蒙在哥倫比亞唱片可以作主。這兩人都不會官腔官調,也不會自我膨脹。他們都來自一個較老派的世界,秩序觀比較古式而比較辛辣的世界。他們把自己的角色看得很清楚,而且敢於堅持自己的信念。你不想讓他們失望,不管你的夢想是什麼,這些人會幫你實現。

雷維關掉盤帶錄音機,打開幾盞燈。我為他錄的歌,是那麼不像他習慣聽到的搖擺風味歌曲。夜幕低垂,對街閃起琥珀色燈光,冰珠打在建築物的外牆像在敲擊鋼鼓似的。窗外景象彷彿鑽石遍灑在黑絲絨上。我聽到隔壁房間傳來雷維的祕書匆忙趕去關窗的腳步聲。

雷維的公司絕不會發行我的任何一首最佳作品,這件事,亞伯特‧葛羅斯曼關照過了。葛羅斯曼是格林威治村的大牌經紀人,他看過我表演,但不怎麼注意我。直到我在哥倫比亞的首張唱片發行後,他的態度明顯轉變,說他想當我的經紀人。我欣然接受,因為葛羅斯曼有好多客戶,他讓每個客戶都有工作機會。他當我的經紀人後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讓我與哥倫比亞解除合約。我認為這樣是胡搞。葛羅斯曼說,我簽約時不滿二十一歲,所以還未成年,這就使得那紙和哥倫比亞的合約毫無價值和效力……他說我應該去哥倫比亞的辦公室找約翰‧漢蒙,告訴他,我的合約不合法,然後葛羅斯曼會來找他談新合約。當然好。我去見漢蒙先生,但我不打算解約。就算給我一筆錢我也不願意。漢蒙相信我,用行動展現他對我的信念,幫助我在世界舞台上起步,其他人,包括葛羅斯曼,在這件事上一點功勞都沒有。再怎麼說我都不會為了葛羅斯曼而忤逆漢蒙;絕對不可能。但我知道合約的事必須弄清楚,所以我去找漢蒙。漢蒙一聽到葛羅斯曼的名字,差點中風;他不喜歡葛羅斯曼,說他齷齪下流;他很擔心葛羅斯曼當我的經紀人,但他會支持我。漢蒙說,我們應該當場立即釐清合約,以免日後變成礙手礙腳的問題,於是我們就做了。一名唱片公司的年輕律師走進來,漢蒙向我引介。我們制訂出修正版的合約,我當場簽了字,我那時滿二十一歲了。那個新律師,就是逐漸嶄露頭角的克里夫‧戴維斯,他將會在一九六七年全面接掌哥倫比亞唱片。

稍晚,我告訴葛羅斯曼我做了什麼事。他暴跳如雷:「你說什麼?」事情出乎他意料,但葛羅斯曼確實幫我從里茲音樂的合約中脫身。我覺得這份協定不頂重要,怎麼說雷維都不是真心賞識我,他也無法發行我的歌——至少不是我當時做的歌。反正我只是為了漢蒙才去找雷維的。為了解約,葛羅斯曼給了我一千元,叫我去找雷維,把錢拿給他,並告訴他我要賠錢解約。我照做了。雷維興高彩烈答應了。「當然行,孩子,」他還在抽著可惡的雪茄,「你的歌有獨特的地方,只是我說不上來。」我把一千元交給雷維,他把合約還給我。

葛羅斯曼後來把我簽給威特馬克音樂,那是一間懷舊音樂取向的唱片出版公司——通俗流行音樂的象徵,發行過〈愛爾蘭雙眸在微笑〉、〈一想到你〉、〈老天爺〉等無數暢銷制式歌曲。我的命運不會在里茲音樂展現樣貌,但在雷維把我早期的歌放進盤帶機的那一刻,我還無法預知這一點。

雷維聽了我唱蓋瑟瑞的歌之後,問我有沒有為棒球球員寫過歌。我說沒有。他說,有些球員值得為他們寫歌。雷維是棒球迷,說得出各個球員的各種成績。他的櫃子上有一張鑲框的照片,是他和著名的職棒經理佛德‧弗利克的合照。在另外一張照片中,雷維在一場慈善宴會裡和貝比‧魯斯的遺孀克蕾兒同坐一桌。雷維對棒球瞭若指掌,他問我有沒有聽過保羅‧威納這個人。雷維說,威納這位打擊手能以時速一五○哩把球轟到投手身上,砸爛他的臉。就是那麼準。跟威納對壘的投手,最害怕對著本壘板上的他投出觸身球。泰德‧威廉斯也有如此能耐……投手寧可把球投到看台上,也不願意冒險擊中這兩人。雷維受不了全壘打,認為全壘打是棒球比賽中最無聊的部分……他說,每當有人擊中全壘打,他就想退票。雷維一面說這些話,一面猛抽廉價大雪茄,房間裡滿是不成形的菸雲。我不太懂棒球,但我知道洋基隊的羅傑‧馬利斯可望打破貝比‧魯斯的全壘打紀錄,相當了不起。馬利斯恰巧就來自明尼蘇達州的希秉市,但我在家鄉從沒聽說過這個人;沒有人聽說過。但我現在常常聽到有關他的新聞,家鄉的人也是。在某種程度上,我以與他同鄉為榮。還有幾個明尼蘇達人也讓我覺得親切。林白,二○年代第一位不著陸飛越大西洋的飛行員,他來自利特佛斯。來自聖保羅的費茲傑羅,先祖是寫了美國國歌的法蘭西斯‧史考特‧齊,而費茲傑羅寫出了《大亨小傳》,被譽為「爵士年代的先知」。辛克雷‧路易斯是第一個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美國作家,他寫了《埃爾默‧甘特利》,是純粹的寫實主義大師,這種文學風格可說是他發明的;他來自明尼蘇達州的索克森特。此外,還有早期搖滾樂一個天才人物,艾迪‧柯克蘭,他是明尼蘇達州亞伯特李的人。這些與我同鄉的人——冒險家、先知、作家和音樂家,都來自北國。人人追求自己的夢想,不在乎任何限制。他們都能理解我說不出來的夢想。我覺得我像是和他們當中的某一人;我覺得我是他們加起來之後的綜合體。

民謠音樂界是我必須離開的樂園,就像亞當必須離開伊甸園。這個樂園太過美好。幾年後將會捲起一場狗屎風暴,很多東西會被拿來燒。胸罩、兵役卡、美國國旗,還有橋——人人夢想著興風作浪。群眾心理即將改變,在很多方面將會像電影《活死人之夜》;前方的道路將會崎嶇艱難,我不知道它通往何方,但我還是踏上這條路。眼前即將展現一個奇怪的世界,亂雲罩頂,閃電頻傳。那個世界,許多人不理解,也從來沒能弄懂。我卻直直走了進去。那是個寬廣的世界。有一件事我很確定:這個世界不是由上帝掌管,也不由魔鬼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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